【長亨邨租戶長期赴加探親 公屋水電反升惹疑雲 司法覆核遭駁回】
一名居住於青衣長亨邨的公屋租戶,雖稱自己與子女長時間在加拿大探親和讀書,惟其單位的水電用量不減反升,觸發房委會展開調查。最終房委會判定單位在他不在港期間由他人居住,並收回單位。該租戶不服,提起司法覆核,指自己在上訴過程中被問及假設性問題,屬程序不公。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最終裁定其理據全無勝算,拒絕批出覆核許可。
長期離港 水電異常引關注
涉事租戶陳先生透過特別調遷獲編配長亨邨亨翠樓一單位,其子女2021年7月已赴加拿大升學,自此未有返港紀錄。陳亦於2024年初離港探親,期間共不在港119日。
然而,在全家不在港的幾個月裡,該單位的水電表數字卻持續上升,尤以凌晨用量最為異常,顯示單位有人居住,與其申述不符。房屋署接獲匿名電郵後進行突擊巡查12次,無一次在單位內發現陳或其子女。

申請人陳覺威特別調遷獲編配獲青衣長亨邨一公屋單位。
解釋「有朋友幫手打掃」 惟時間點難以服人
陳辯稱,其朋友「排骨」不時替他入屋打掃,但在調查期間,當局致電「排骨」了解情況時,對方表示自己日間在地盤工作,晚上9時多已休息,否認曾於凌晨時段進入單位。房委會因此判斷該單位在陳離港期間由其他人實際居住,並於2023年8月發出遷出通知書。
上訴無效 再申司法覆核挑戰程序
陳隨後提出上訴,並由律師代表出席上訴委員會聆訊,但委員會維持原判。他再自行提出司法覆核,質疑上訴過程中不公平,尤其針對委員會主席向他提出的問題——「假如我信你,讓你留下,但日後你又被揭發同樣問題,我應如何自處?」他認為這是對「受害人」不合理的假設提問,屬於程序不當。

高等法院。(黃浩謙攝)
法官:問題合理 覆核無機會成功
法官楊家雄指出,該問題旨在了解陳如何落實其承諾,長居單位,並無不當;而上訴委員會亦有考慮陳的健康狀況與個人陳情。綜合整體證據後,委員會有合理依據相信陳並非以該單位為主要住所,亦無殷切住屋需要,遂作出收回決定。
法官認為陳的司法覆核申請毫無理據,既無指出委員會有程序錯誤,亦無展現任何不合理之處,因此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