樺加沙追風︱海怡半島觀浪沖跌 8歲童手腳傷 警拘2女斥不負責任

【颱風樺加沙】母帶8歲子冒險觀浪 巨浪沖跌險釀悲劇 警方拘捕兩女強調涉虐兒

超強颱風「樺加沙」吹襲香港,於周三(24日)10號風球生效期間,仍有人無視警告走到岸邊「追風逐浪」。網上流傳影片可見,兩名女子帶同一名8歲男童在南區海怡半島近岸位置觀浪自拍,期間突被數米高的巨浪打中,三人瞬間被沖倒,畫面驚險。所幸最終沒有被捲走,僅受擦傷。

警方表示,事件經網上瘋傳後即展開調查,透過天眼鎖定涉事人士,昨日(25日)於香港仔一處單位拘捕兩名女子,分別為33歲斯里蘭卡籍及36歲印度籍,均持有香港身份證,其中一人是男童母親。被發現的男童手腳帶有明顯擦傷,清醒送院接受檢查治理。

突然湧起數米高巨浪沖上岸,2女子與小童走避不及被巨浪淹沒,現場傳出驚呼聲。(Threads@allaboutmoney_hk)

突然湧起數米高巨浪沖上岸,2女子與小童走避不及被巨浪淹沒,現場傳出驚呼聲。(Threads@allaboutmoney_hk)

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指,當局早已透過多種渠道呼籲市民勿於惡劣天氣下到岸邊冒險,但仍有人帶同兒童前往高危地點,其行為嚴重不負責任。警方引述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(第212章),強調監護人若蓄意忽略或危害兒童安全,可被視作虐待,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。

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交代案情。(陳浩然攝)

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交代案情。(陳浩然攝)

警方嚴厲譴責這類行為,指出成年人也未必能抵擋狂風巨浪,更遑論保護年幼孩子。

此外,颱風期間亦有人無視警告,擅闖已關閉的屯門黃金泳灘游泳。警方正蒐證跟進,並不排除提出檢控。根據《泳灘規例》,違者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日。

警方補充,會持續網上巡查相關影片,並在調查完成後徵詢律政司意見,決定後續法律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