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院審訊】
一名47歲的紮鐵工人,被指在香港及內地兩度侵犯其長女(當時僅12至13歲)。被告否認控罪,案件今日(4日)於高等法院展開審理。

控方指控
控方在庭上指出,事主X於2023年7月由內地來港,與父親(即被告)、祖父母一同居於油塘邨。由於空間所限,X需與父親共睡一張床,祖父母則在同房的另一床休息。
首宗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某晚,被告疑因喝醉,在短時間內兩度對X作出侵犯。X雖曾試圖反抗,卻無法推開父親。事後,被告叮囑她「唔好話畀人聽」,並表示翌日會帶她和妹妹外出。翌日,他真的帶兩名女兒到昂坪360搭纜車,試圖維持表面如常。
內地事件
第二次指控涉及2024年6月,被告帶兩名女兒回惠州探親。當時他與女友同房,兩姊妹則共住另一間房。X因心情低落哭泣,其妹曾叫父親前來安慰,但在妹妹離開房間期間,被告涉嫌在該房再次侵犯X。X回憶時稱,自己當時已「欲哭無淚」,因為事情重複發生太多次,整個人已經麻木。

事主保持沉默
X承認,之所以一直沒有向外人透露,是因擔心父親若被捕入獄,家中失去經濟來源,祖母會因此責罵她。直至其後,她在學校旅行期間情緒崩潰,向同學吐露心聲,事件經轉介社工報警,被告最終被捕。
補充供述
控方在庭上補充,X於錄影會面中還提到其他相似經歷。控方澄清,這些情節並未被列入正式起訴,只作為背景,以說明父女之間的關係,但不能直接用來證明被告有罪。
案件現正於高等法院審理中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