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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報道|香港】一名居於天水圍公屋、從事小提琴教學的女導師鄧慧賢,因水電用量異常低及多次突擊家訪無人在家,被房屋署認定並未實際居住單位,隨後收回其一人公屋。鄧不服決定,先後上訴至房屋上訴委員會失敗,最終提出司法覆核。案件於昨日(16日)在高等法院展開聆訊,她親自陳詞,並詳述其簡樸生活模式,強調並無濫用公屋資源。
無WiFi、無電視、雪櫃拔電 日常極簡
庭上,鄧女士堅稱自己一向生活節儉,家中沒有電視、沒有WiFi,也不設家居電話。她解釋,家中的雪櫃長期拔掉電源,日常開窗睡覺、以扇納涼,即使夏天亦未曾開冷氣,「香港夏天夜間氣溫平均26度,與政府建議冷氣溫度25.5度相若」,她說。由於工作早出晚歸,加上有時需照顧母親,因此不常遇上房署人員家訪。

申請人鄧慧賢因不滿房署收回其公屋單位,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尋求推翻相關決定。
她又提到,其居所的照明燈具為充電式,於2023年充電後至今毋須再充電,手機則在工作地點充電。洗澡及洗衣多在胞妹家進行,「唔係行時裝路線」,衣物足夠替換即可。
「我有住,只係用得少」
鄧強調自己有在單位睡覺,只是水電使用極少。她曾向房署職員一度誤稱「有煲水」,後來澄清其實並無此事。她不滿房署以水電用量、「八達通」出入境紀錄及租金交款地點等資料推斷她未居於單位,「呢啲唔係直接證據」。
其胞妹亦在庭上作出補充,表示兩姊妹自小在公屋家庭成長,生活簡樸,認為「生活模式唔應該一刀切」,並質疑房署突擊家訪多安排在上班時間,「如果唔係住緊,又點會咁樣做咁多嘢證明自己喺度?」
房委會:用水量為零,電量異常低
房屋署一方則指出,鄧女士於近半年間錄得「零用水量」,另有多日電力消耗亦為零。房委會律師表示,雖明白生活模式各異,但鄧有責任向上訴委員會提供合理證據證明實際居住,並指上訴委員會已考慮多重因素後作出決定。
在庭上,暫委法官林展程曾質疑,既然鄧聲稱早出晚歸,房委會為何不曾於凌晨進行家訪以釐清真相?會方則回應指凌晨家訪有安全風險,安排不宜。
面臨精神壓力 申索損害賠償
鄧在入稟狀中表示,失去單位令她承受巨大精神壓力,曾一度出現自殺念頭,批評房署在未全面了解她生活實況下作出處分,程序不公。她要求法院推翻收回單位的決定,並索償精神損失。
法官林展程表示,將在兩個月內作出裁決。



